设为首页 |

烟台易熔焊接器材有限公司
电话:0535-6397879
传真:0535-6395779
地址:开发区衡山路18号万行广场1号楼A座1903室

行业动态

行业动态

“大气十条”政策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15-09-16 10:33:54 浏览次数:

《大气十条》是我国政府在对当前大气环境形势科学判断的基础上,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,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,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

《大气十条》是我国政府在对当前大气环境形势科学判断的基础上,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,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,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

 

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

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。整治燃煤小锅炉,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。整治城市扬尘。提升燃油品质,限期淘汰黄标车。 

二是严控高耗能、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,提前一年完成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“十二五”落后产能淘汰任务。

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,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%以上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。 

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,加大天然气、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。

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,对未通过能评、环评的项目,不得批准开工建设,不得提供土地,不得提供贷款支持,不得供电供水。

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,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。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。加强国际合作,大力培育环保、新能源产业。 

七是用法律、标准“倒逼”产业转型升级。制定、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,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。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。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。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。 

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,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.5治理,构建对各省(区、市)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。 

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,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、机动车限行等措施。

十是树立全社会“同呼吸、共奋斗”的行为准则,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,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,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,倡导节约、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,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。 

    《大气十条》实施以来,全国各地更是严格把关空气质量,陆续出台多项地方政策条例,在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,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。

三大重点区域省份PM2.5年均浓度普降

   据介绍,2014年环保部门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。统计数据显示,2014年,京津冀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珠三角地区三大重点区域省份的PM2.5年均浓度均有所降低。其中,上海下降幅度,由62微克/立方米降至52微克/立方米,降幅达16.1%;北京下降幅度,由89.5微克/立方米降至85.9微克/立方米,降幅4.0%。

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完成

   2014年,环保部着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。截至2014年11月底,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900万吨,1.9亿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硝和除尘改造,9576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的环保量化指标全部完成。2014年,全国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排放量预计可减排2.5%以上,二氧化硫排放量预计可减排2%以上,氮氧化物预计可减排6%以上。

大气、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同步

    除了已经进入实施第二年的“大气十条”,2015年,“水十条”即将出台,“土十条”正在制定中,三大环境介质的治污战役打响。

    据介绍,“水十条”坚持地表与地下、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,市场与行政、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,节水与净水、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,力求通过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、损害赔偿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、生态修复制度,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。“土十条”则要求用分级分类的创新思维管理土壤环境,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,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,提出保护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。

十三五将促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

   2015年是“十二五”收官之年,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:与2014年相比,全国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%,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%,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%。环保部要求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,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早通报、预警,同时提出研究“十三五”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。